一、鉴定对象
享受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我县城乡居民及职工(含贫困人口)。
二、鉴定部门
医院
三、鉴定周期
分别为4月份、10月份。其中贫困人口慢性病、非贫困人员特殊慢性病每周鉴定一次。
四、提交材料
(一)常见慢性病鉴定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复印件;2、近两年内与常见慢性病疾病诊治有关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病种的住院病历、检查报告单等,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出入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医院印章;3、申请人正面一寸照片2张。
其中,申请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人员可提供近两年内在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相关病种的住院病历、检查报告单等,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出入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医院印章;或者近一年内不少于6次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病历、化验和检查报告单等。且申请人必须通过医院现场检查确认是否符合鉴定标准。
(二)特殊慢性病鉴定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复印件;2、近两年内与特殊慢性病疾病诊治有关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病种的住院病历、病理切片报告、检查报告单等,且出院诊断中主要诊断病型要与特殊慢性病病种相符;3、申请人正面一寸照片2张。
五、鉴定病种
(一)常见慢性病包括以下31种:1高血压(II、III级)、2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3冠心病、4心肌梗死、5脑出血及脑梗死(恢复期)、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7炎症性肠病、8慢性活动性肝炎、9慢性肾炎、10糖尿病、11甲状腺功能亢进、12甲状腺功能减退、13癫痫、14帕金森病、15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16重症肌无力、17结核病、18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9硬皮病、20晚期血吸虫病、21银屑病、22白癜风、23艾滋病机会性感染、24白塞氏病、25强直性脊柱炎、26肌萎缩、27支气管哮喘、28精神障碍(非重性)29肾病综合征、30结缔组织病、31脑性瘫痪(小于7岁)。
(二)特殊慢性病包括以下15种:1再生障碍性贫血、2白血病、3血友病、4精神障碍(重性)、5恶性肿瘤、6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7器官移植术后、8心脏瓣膜移植术后、9血管支架植入术后、10肝硬化(失代偿期)、11肝豆状核变性、12系统性红斑狼疮、13淋巴瘤、14骨髓瘤、1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六、鉴定流程
(一)宣传准备阶段(3月25日—4月10日)。充分利用电视、会议、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