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
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工作
将于本月18日开始启动啦!
病种范围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肝硬化等31种。
凡是参加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都可参加慢病检诊。不包括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参检人员需提供相应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医保证,并填写认定表,以便于检诊结果的发布及复检安排。医院就医时保留的有确诊意义的相关病历材料可作为病历资料提供。
值得注意的是,可作为检诊认定参考依据的病历材料要求医院病案室印章的复印件;医院就医的有确诊意义的检查、化验材料;住院材料要包括出院记录以及住院时与确诊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病理报告单等
医院住院无法行动的患者可由家属持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医保证及既往住院的出院小结及慢性病相关的检查、化验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医院印章)到医院申请另行安排检诊。各区市县居住大连市内或大连市内居住各区市县可就近参检。大连市参保的异地安置人员必须医院参加统一检诊。
所有参检人须严格按公布的所属街医院参加初检认定。初检结束后,市医保中心将通过计算机比对既往就医情况,选取部分初检合格人员进行复检。同时,安排往年被举报、被质疑的享受待遇人员进行复检。需参加复检人员,拒绝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不享受补助待遇。
就医及结算
慢性病门诊实行定点就医,直接刷卡结算的办法。检诊合格人员须自行选择一所医疗单位定点就医。每年1月份可变更一次。选择和变更定点,直接到自主选定的定点办理,由定点单位负责登记签字并上传信息。
慢性病患者在定点门诊就医或购药时,需持IC卡(或社保卡)挂号,由定点单位负责上传诊疗记录。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用于治疗慢性病的门诊费用可持卡结算。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补助病种
1、高血压病2、糖尿病3、肝硬化4、风湿性心脏病5、肺心病6、慢性病毒性肝炎
7、肺结核8、淋巴结核9、甲状腺功能亢进10、甲状腺功能低下11、类风湿性关节炎12、溶血性贫血13、白血病14、复发性阿弗他口腔溃疡15、冠心病(专指心肌梗塞和心绞痛)1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17、再生障碍性贫血18、原发性骨髓纤维化19、慢性肾脏疾病(CKD)三期及以上
20、重症肌无力21、系统性红斑狼疮
22、伴多发骨折的严重骨质疏松症23、白塞氏病24、侵袭性牙周炎25、口腔扁平苔藓
26、银屑病27、下肢静脉曲张28、股骨头坏死29、帕金森氏病30、恶性肿瘤31、精神分裂症
医院的检诊时间:
医院(医院)检诊时间为上午8︰10—11︰00,下午13︰30—15︰00。医院检诊时间为上午8︰10—11︰00,下午13︰10—15︰00。
检诊医院咨询电话
医保中心咨询。
各医院检诊
医院(北院6号楼二楼俱乐部):-、。
医院:;
医院(F楼体检中心):;
医院(门诊二楼):;;
医院(二楼体检中心):;
大连医院(门诊一楼):—
医院(民生分部):-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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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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