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起,蚌埠二院受蚌埠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委托,承接全市医保常见慢性病申请鉴定工作。蚌埠市辖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怀远、五河、固镇等三县参保人员除外)需申请鉴定慢性病的,可携带相关材料至蚌埠二院体检中心二楼(蚌山区新地城市广场西米)申请办理。
就慢性病申请鉴定事宜,请参保人了解以下注意事项:
1、哪些病种可以申请慢性病鉴定?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常见慢性病包括以下31种:
(1)高血压(Ⅱ、Ⅲ级);
(2)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
(3)冠心病;
(4)心肌梗死;
(5)脑出血及脑梗死(恢复期);
(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7)炎症性肠病;
(8)慢性活动性肝炎;
(9)慢性肾炎;
(10)糖尿病;
(11)甲状腺功能亢进;
(12)甲状腺功能减退;
(13)癫痫;
(14)帕金森病;
(15)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
(16)重症肌无力;
(17)结核病;
(18)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19)硬皮病;
(20)晚期血吸虫病;
(21)银屑病;
(22)白癜风;
(23)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24)白塞氏病;
(25)强直性脊柱炎;
(26)肌萎缩;
(27)支气管哮喘;
(28)精神障碍(非重性);
(29)肾病综合征;
(30)结缔组织病;
(31)脑性瘫痪(小于7岁)。
2、申请慢性病鉴定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常见慢性病鉴定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社会保障卡原件
(2)《蚌埠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审核表慢性病鉴定申请表》
(3)近一年来与常见慢性病疾病诊治有关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病种的住院病历、检查报告单等,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出入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医院盖章;其中,申请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类疾病需提供连续近半年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病历、化验和检查报告单(医院相关公章)等。
3、慢性病如何鉴定?
常见慢性病鉴定办法:
(1)市医保中心将定期组织安排鉴定专家,按常见慢性病鉴定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集中审核鉴定。
(2)集中鉴定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申请人可于每季度末通过市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