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年上半年医保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将于年11月30日截止,请符合条件的居民按照以下申报流程,抓紧申报。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人员,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认定资格。
一、申报范围鞍山市本级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海、台、岫除外)
注:凡参加鞍山市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而且正常缴费的人员。
二、申报资料职工医保:
1.患者本人医保卡及身份证(正面复印至一张A4纸上)
2.两年内住院病志(医院公章)
居民医保:
1.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正反面)
2.两年内住院病志(医院公章)
三、申报地点医院医保科
院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号(联营公司斜对面)
报名-/
四、涵盖病种职工医保:
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糖尿病、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病、白塞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慢性肾功能不全、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架术后抗凝治疗、高血压3期。
居民医保:
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高血压3期、支架术后抗凝治疗、糖尿病合并症
扫码注册线上免费咨询专家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