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近日印发的《贵池区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年住院补偿年度封顶额由年的20万元提高到了25万元,增加了痛风、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硬皮病、晚期血吸虫病、银屑病、白癜风、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白塞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肌萎缩、支气管哮喘、精神障碍(非重性)、肾病综合征、结缔组织病、脑性瘫痪(小于7岁)15个常见慢性病病种,同时新增了克罗恩病、朗格罕氏组织细胞增生症、淋巴瘤、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运动神经元疾病(渐冻人)、成骨不全(骨脆病)、恶性间质瘤8个特殊慢性病病种,并将年以前的肝硬化失代偿期、肝豆状核变性、慢性溃疡性结肠炎三个常见慢性病病种调入到了特殊慢性病病种序列进行管理。
另据《方案》规定,年大病保险起付线由年的1.6万元下调为1.5万元,大病保险20万以下的合规费用分段补偿比例在年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了5个百分点,最高达到了80%(贫困人口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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