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法院开展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法制视界

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6月5日,新乡两级法院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新乡中院、红旗区法院和凤泉区法院拉起条幅、摆好展板,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彩页以及印有“倡导绿色环保共享美好生活”标语的纪念品,宣传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讲解相关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介绍人们日常生活中与环境资源保护有关的法律知识、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延津县法院还通过在官方网站、、微博等自媒体刊登世界环境日等宣传信息,在法院大门LED显示屏上宣传环境保护宣传标语等形式,呼吁群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

下一步,新乡中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理力度,依法公正高效办理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权威和公信力,努力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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