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周刊
左星月
在瑞晨环保IPO项目中,东方证券子公司作为保荐人,关联公司低价入股,保荐人执业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令人生疑。
年11月9日,主营高效节能设备的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晨环保”)更新了招股说明书,申报在创业板上市,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承保”)保荐。
公开资料显示,瑞晨环保主营业务为高效节能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为高效节能离心风机、高效节能离心水泵等节能类产品。此次IPO瑞晨环保拟募集资金.01万元,主要用于高效节能风机产业化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然而,翻阅瑞晨环保招股书后《红周刊》记者发现,作为保荐人,东方承保的关联方此前低价入股瑞晨环保,其执业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令人生疑。而瑞晨环保部分主营产品的产销率过低,存货大幅增长,其中存在风险。此外,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的勾稽关系也存在疑点,需要公司做出解释。
保荐机构关联方低价入股
能否“勤勉尽责”惹人诟病
根据招股书披露,此次IPO,瑞晨环保的保荐机构为东方承保,为A股上市公司东方证券旗下的公司,然而有意思的是,这位保荐人与瑞晨环保的关系似乎并不简单。
年4月,瑞晨环保增资,由新增股东宁波申毅、东证汉德、东证夏德以每股9.38元的价格分别认购.93万股、.60万股、.60万股,共计.13万股股份,注册资本增加.13万元。增资后,宁波申毅、东证汉德、东证夏德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38%、2.28%以及2.28%。
然而上述三家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承保的关系十分密切。招股书显示,东证汉德、东证夏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承保同属东方证券控制之下。与此同时,东方证券的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宁波申毅48.89%的出资份额。
表1:年4月瑞晨环保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公开资料显示,宁波申毅、东证汉德、东证夏德合计持有瑞晨环保的股权比例为6.94%。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年修订)第四十二条规定: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或者发行人持有、控制保荐机构股份的,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时,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出具合规审核意见,并按规定充分披露。通过披露仍不能消除影响的,保荐机构应联合1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且该无关联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
年4月宁波申毅、东证汉德、东证夏德增资入股瑞晨环保,三个月后的年7月,投行瑞晨环保项目组对拟承做项目的业务人员便进行利益冲突审查,不过其并没有引入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