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政策明白清单
2、农村危房改造
3、产业扶贫
4、健康脱贫
5、教育扶贫
6、小额信贷
政策明白清单一、健康扶贫政策:
1、新农合缴费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2、健康“”工程: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及限额内门诊费用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后,贫困人口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0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个人自付封顶额按照贫困人口年度内就诊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确定。
3、健康脱贫“”工程:在健康脱贫兜底“”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患者慢性病自付医药费再按80%给予补偿,1指一年内,80指80%,合起来简称“”工程。
二、产业扶贫政策(最高标准:每户不超过元)
项目名称
规模要求
补助标准
备注
茶叶、露地蔬菜、油茶、林果、苗木等种植
当年新增1亩以上(含1亩),连片种植区内面积分户统计亩数
元/亩
大棚蔬菜
当年新增2个大棚,每个大棚面积平方米以上(含)
普通大棚2元/平方米、
钢骨架大棚5元/平方米
生猪养殖
年出栏2头以上(含)
元/头
菜牛养殖
年出栏1头以上(含)
0元/头
山羊养殖
年出栏2只以上(含)
元/只
家禽养殖
年出栏20只以上(含)
10元/只
水产养殖
贫困户养殖面积2亩以上(含),须持有合法水面养殖合同或协议。
元/户
茶叶加工
添置和更新成套机械且符合茶叶加工条件
补助元
豆腐作坊
作坊面积大于15平方米
补助元
粉丝生产加工作坊
作坊面积大于15平方米
补助元
木业加工
作坊面积大于15平方米
补助元
农家乐
已挂牌正常营业
补助元
垂钓
垂钓水面面积2亩以上
补助元
茶园矮化
以现有可采摘茶园面积为核算标准
3亩以上(含)元/户;
3亩以下元/户
三、教育扶贫政策
教育阶段
补助条件
补助标准
备注
学前教育
在读、在建档立卡系统内
元/生·学期
学校申请
小学教育
在读、在建档立卡系统内、寄宿生
元/生·学期
学校申请
初中教育
在读、在建档立卡系统内、寄宿生
元/生·学期
学校申请
高中(中职)教育
助学金,在读、在建档立卡系统内
元/生·学期
学校申请
高中教育
省示范高中、在读、在建档立卡系统内
免除学杂费元/生·学期
学校申请
高中教育
安庆市示范高中、在读、在建档立卡系统内
免除学杂费元/生·学期
学校申请
高中教育
民办学校,按同类型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学杂费高出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学校申请
普通高等教育
在读
助学免息贷款(在校期间免息)
研究生教育
在读
助学免息贷款(在校期间免息)
四、住房保障政策
项目名称
补助条件
补助标准
备注
危房改造
无商品房、无车、无营业执照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重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及贫困残疾人家庭:2万元;其他贫困户:1万元。
修缮: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及贫困残疾人家庭:0.6万元;其他贫困户:0.4万元。
按户口在册人口计算,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3人以上(含3人)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
易地搬迁
无商品房、无车、无营业执照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每人2万元,人均建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
按户口在册人口计算
五、金融扶贫政策: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商业银行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由地方财政给予扶贫资金贴息、到期由借款人归还本金的贷款。
六、电商扶贫政策:通过农夫商城,利用地方特色产品,号召贫困户利用资源求发展(干笋、南瓜、野生干菜、茶叶、小干鱼等),引导贫困户户外采摘和种植增加家庭收入,镇村负责保障。
七、残疾人能够享受的政策:
1.残疾人生活补助:等级为一、二级的低保户残疾人每人每年享受元生活补助,三、四级每人每年元生活补助。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级为一、二级的需要护理的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60元护理补贴。
3.残疾人康复补贴:贫困残疾人,有康复需求,提交申请,每年可以享受6至10个月时间的免费康复,但吃住费用自理。
4.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贫困精神残疾人,有药费发票的,每人每年可享受元药费补助。
5.残疾人创业补贴: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想创业,包括种养殖零售,要有一定规模,普通创业补助0元。阳光大棚补贴元。
6.残疾人培训:残疾人有培训意愿的,可以免费参加技能培训,比如盲人可以参加按摩培训等。
农村危房改造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10号)及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9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以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为重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创新方法、精心实施,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措施,在全市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整合统筹协调民政、扶贫、国土、水利、农业、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资金,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农户自愿。充分尊重困难农户意愿,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农户自主决定。
3、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引导和帮助农村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符合质量安全的农房。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保障贫困农户住房安全。
4、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开展建筑节能试点。
5、公开公正。要阳光操作,严格实行“政策程序、申请条件、审批程序、补助标准、审批结果”五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正透明。
三、目标任务
年全市计划完成不少于户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少于户。结合精准扶贫工作,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着力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四、建设时限
3月中旬:各镇街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3月底:按程序完成年农村危房改造户的初审、评议、审核,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4月初:危房改造全面开工建设;
7月底:全面完成危房改造建设任务;各镇街组织完成逐户验收;完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住房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8月底:市危改领导小组组织各相关部门完成按比例抽验;
9月至10月:完成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做好迎接省及安庆市检查考核工作。
五、补助对象与标准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及其他贫困户。
2、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农村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分类补助标准,待中央、省及安庆市财政补助标准调整后,再行文调整。
六、改造方式与要求
1、改造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地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2、改造要求
①精准确定改造对象。各地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对象,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放在农村危房改造重点位置。要优先安排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农房改造,年力争完成住房最危险的危房改造,确保不出现倒房塌房事件,确保困难农户生命财产安全。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民主评议和县级审批阶段,均应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乡镇、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各镇街要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②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房屋建筑面积1至3人户控制在1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各地要积极开发推广低造价农房建造技术,不能只建房屋壳子,还要保障改厕、改厨、通风、保温等基本居住功能,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不断提高改造后农房的适应性。
③强化农房建设监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把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各镇街应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发[]号),强化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与管理。各镇街要加强对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的管理,提高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各镇街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对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或违规建设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
④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各镇街危房改造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各行政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完成、工程质量、档案资料等。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按不低于20%的比例抽验复查。各镇街要健全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实行农户现场核查制度,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⑤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各镇街要严格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到危房改造户,各镇街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各镇街财政可根据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
⑥强化档案信息系统管理。要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帐,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要把“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信息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各镇街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按工程实施时间节点,适时上传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3张农房照片。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七、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由市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委、监察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民生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和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加强工作检查指导,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各镇街都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组织编制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落实。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2、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严格审核改造对象,强化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验收和农户档案管理。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复验,并及时通报。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3、加大宣传,形成氛围。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群众会议、政策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制作的《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必须发放到每个危房改造户,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和掌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请程序、建设方式、工作要求等基本政策。要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又好又快发展。
八、强化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
各镇街要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和纪律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对失职渎职和违反有关政策纪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问责追责,实行一案双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产业扶贫为推进精准扶贫,实现精准脱贫,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使用产业扶贫资金,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农﹝﹞号)、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皖扶办﹝﹞31号)、安徽省脱贫攻坚操作规程、《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城市产业扶贫到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桐政发﹝﹞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和对象
产业扶贫到户项目在全镇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村实施。项目仅限于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聚焦未脱贫户。
二、实施原则
1.户为主体、各负其责。到户项目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实施;村两委、驻村扶贫工作队、结对帮扶人负责项目宣传发动、摸底调查、初步审核;镇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审核验收、资金发放;市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批复、巡查监督、总体调度和抽验评估。
2.分批申报、适时验收。到户项目按照申报一批、批复一批、实施一批,成熟一批、验收一批、拨付一批、抽检一批的原则实施。
3.专款专用、资金到户。到户项目补贴资金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占用、变更资金用途,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账户统一发放到户。每户产业扶贫到户项目补贴资金累计不超过元。
4.部门联动、强化监督。产业扶贫项目类型多、范围广,各部门要积极作为、通力配合。纪检、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问效追责。
三、操作流程
1.入户摸底。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网格包保成员、结对帮扶人开展调查,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了解贫困户发展意愿,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拟定发展项目。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应向村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公示公告。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在收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材料后,以户为单位对项目详细情况在村务公开栏适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各村应留存公示底册和影像资料备查。公示无异议的,报镇审查。
3.镇审查。镇收到各村项目申报资料后,对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精准度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及时报市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批复。
4.市级批复。市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街、双新开发区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予以批复。到户项目一经审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变更的,须重新履行报批手续。
5.项目实施。项目批复后,要立即组织实施,除有农作物季节要求或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的,凡30日以上未开工项目,由镇撤销项目,并报市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所有项目原则上应在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户必须按照批复的项目计划进行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地点和内容。
6.技术支撑。到户项目实施过程中,农业站、林业站、兽医站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疫病防治、风险预警,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7.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后,镇村干部、网格包保成员、驻村扶贫工作队和结对帮扶人应定期不定期走访贫困户,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访视、指导、协调、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项目完工后,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应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初查结束后,村申请镇验收。收到验收申请后,镇将及时由各村分工点长牵头,镇网格包保成员和第一书记参与,对各村项目进行验收。
8.拨付资金。验收合格的项目要填写《产业扶贫到户项目资金补贴表》,经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镇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并报市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明确整改内容、限期整改。
9.档案管理。镇村要加强痕迹化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影像资料)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四、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镇成立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人大主席华新月担任组长,以雷澍、吴明、徐学江、洪华明、李红星、雷龙苏、汪晶晶、李勇、费章尧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调度全镇产业扶贫工作。各村应成立相应组织、承担相应职责。
2.结合实际、细化标准。镇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镇实际,出台全镇指导性项目类型和补贴标准清单(详见附表),各村需严格执行。
3.强化督查、逐月调度。镇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应对全镇产业扶贫到户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对项目推进不力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4.明确责任、问效问责。各村主要负责人为产业扶贫到户项目直接责任人,要履职尽责、精准落实,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桐城市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进行追责。
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本镇出台的有关产业扶贫到户项目文件自动废止。
附件1:
黄甲镇产业扶贫到户项目类型及补贴标准
类
别
项目
名称
单位
规模要求
奖补标准
种
植
业
一般
种植
业
亩
茶叶、露地蔬菜、油茶、林果、苗木等种植,每户新增面积达到1亩以上(含)。
连片种植区内面积分户统计亩数。
元/亩
大棚
蔬菜
㎡
每户新建2个以上(含)大棚,每个大棚面积在平方米以上(含)
普通大棚:2元/㎡
钢架大棚:5元/㎡
养
殖
业
生猪
头
年出栏2头以上(含)
元/头
菜牛
头
年出栏1头以上(含)
0元/头
山羊
只
年出栏2只以上(含)
元/只
家禽
养殖
只
年出栏20只以上(含)
10元/只
水产
养殖
户
贫困户水产养殖面积2亩以上(含),水产养殖必须持有合法的水面养殖合同或协议。
元/户
加
工
业
茶叶加工
添置和更新成套机械且符合茶叶加工条件
补助元
豆腐作坊
作坊面积大于15平方米
补助元
粉丝生产
加工作坊
作坊面积大于15平方米
补助元
木业加工
作坊面积大于15平方米
补助元
乡
村
旅
游
农家乐
已挂牌正常营业
补助元
垂钓
垂钓水面面积2亩以上
补助元
其
他
干茶加工费
以贫困户实际加工干茶量为准
待茶季结束后,另行核算制定奖补标准。
健康脱贫健康脱贫工程政策和政策
一、什么是健康脱贫工程政策?
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健康脱贫工程政策自年10月26日起执行。
二、什么是健康脱贫工程政策?
贫困人口中的慢性病患者(包括常见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患者)纳入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范围。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剩余合规费用包括常见慢性病门诊限额内经市新农合报销后的自付部分、超出限额外个人自付的合规医药费用以及特殊慢性病比照住院报销后自付合规医药费用。健康脱贫工程政策自年1月1日起执行。
省外就医费用不纳入上述政府保障政策范围。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政策
根据《安庆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卫医[]59号),自年起,利用三年时间,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一、救治对象
全市“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中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以下7种大病的人口:
(一)儿童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白血病)
(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
(三)食管癌
(四)胃癌
(五)结肠癌
(六)直肠癌
(七)终末期肾病
二、救治方法
根据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7个病种的疾病特点和病程阶段,医院、定诊疗方案、定费用标准、定报销比例、“一站式”结算等集中救治措施,有计划地组织救治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实现每一个救治对象医疗救治过程全覆盖。
(二)医院
医院为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救治医院。
医院医院为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的救治医院。
(三)费用结算
实行“一站式”结算。贫困大病患者在联网医院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通过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即时结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以及个人自付费用。贫困患者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政府兜底资金由医疗机构垫付。
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常见
慢性病目录
一、贫困人口新农合常见慢性病病种
高血压(Ⅱ、Ⅲ级);2.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3.冠心病;4.心肌梗死;5.脑出血及脑梗死(恢复期);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7.慢性溃疡性结肠炎;8.慢性活动性肝炎;9.慢性肾炎;10.糖尿病;11.甲状腺功能亢进;12.甲状腺功能减退;13.癫痫;14.帕金森病;15.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16.重症肌无力;17.结核病;18.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9.硬皮病;20.晚期血吸虫病;21.银屑病;22.白癜风;23.艾滋病机会性感染;24.白塞氏病;25.强直性脊柱炎;26.肌萎缩;27.支气管哮喘;28.精神障碍(非重性);29.肾病综合征;30.结缔组织病;31.脑性瘫痪(小于7岁)。
二、贫困人口新农合特殊慢性病病种
32.再生障碍性贫血;33.白血病;34.血友病;35.精神障碍(重性);36.恶性肿瘤放化疗;37.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38.器官移植抗排治疗;39.心脏瓣膜置换术后;40.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等;41.肝硬化(失代偿期);42.肝豆状核变性;43.系统性红斑狼疮;44.淋巴瘤骨髓瘤;4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目录
贫困人口重大疾病目录病种由原卫生部规定的第一批12组扩大到44组。省级医保管理部门可结合贫困人口患病情况结合基金承受能力统一研究新增种大疾病病种。
1.儿童先天性心脏病;2.儿童白血病;3.终末期肾病;4.耐多药肺结核;5.血友病;6.慢性粒细胞白血病;7.唇腭裂;8.肺癌;9.食道癌;10.胃癌;11.结肠癌;12.直肠癌;13.妇女乳腺癌;14.宫颈癌;15.重性精神疾病;16.急性心肌梗塞;17.艾滋病机会性感染;18.Ⅰ型糖尿病;19.甲状腺功能亢进;20.脑梗死(重症急性期);21.急性早幼粒白血病(>14岁);22.双侧感音神经性耳聋(≤14岁);23.心脏瓣膜病变;24.冠心病;25.冠心病合并心脏瓣膜病变;26.升主动脉瘤;27.腰椎滑脱症;28.青少年脊柱侧凸(≤18岁);29.椎管内肿瘤(神经纤维瘤.脊膜瘤);30.垂体腺瘤;3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32.病窦或二度Ⅱ型/三度房室传导阻滞;33.颅内动脉瘤;34.听神经瘤;35.骨肉瘤(≤25岁);36.发育性髋关节脱位(2-8岁);37.恶性血液系统疾病(>14岁);38.退变性脊柱侧弯;39.苯丙酮尿症(<18岁);40.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18岁);41.儿童智力障碍(<7岁);42.儿童孤独症(<7岁);43.急性髓细胞白血病;44.主动脉夹层动脉瘤。
贫困人口新农合慢性病申请办理
一、申请条件
贫困人口慢性病种要在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常见慢性病目录之内。
二、申请材料
(一)慢性病认定审批表
(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三)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
(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说明书(医院公章)
(五)医院病历资料(市医院、中医院、医院),市医院病历资料。包括检查单、病理报告单、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等与疾病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步骤
(一)领取慢性病认定审批表(医疗机构住院部记账处一站式服务窗口或门诊客服中心)
(二)如实填写前三行栏目内容
(三)诊治医师根据病人或家属提供的疾病证明材料填写病情。材料不全的告知病人或家属补齐,并告知本疾病组专家成员、组长名单
(四)专家组签署意见
(五)医院医保窗口签署意见
(六)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审批发证
教育脱贫教育扶贫是脱贫攻坚战中的一项重要工程,为确保我市教育扶贫工作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推动教育精准脱贫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教育厅、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部署,以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为重点,大力实施“智力扶贫”工程与精准资助政策,精准对接薄弱区域和贫困群体,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明确目标任务,突出民生宗旨,实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寄宿生和高中阶段教育在籍在校学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坚决杜绝因贫失学和因学返贫现象。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公平接受有质量的教育。充分利用中等职业学校资源,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提升就业水平和脱贫能力。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重点建立26个贫困村学校构建到点、精准到人的扶贫工作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
到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生活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任务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学校校舍建设标准,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未能升入普通高中和高校的贫困家庭适龄学生都能进入职业院校学习,或接受不低于半年的职业技能培训,拥有一技之长。
到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有较大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以及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基础能力满足贫困地区技能人才培训需要。通过教育扶贫助力贫困地区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推进我市教育扶贫工作,成立桐城市教育系统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星生
副组长:胡长胜、李圣、方艾、汪克剑
成员:张神龙、朱正茂、齐东风、何跃进、尹栋、项毅、杨正一、王彭年、杨长风、吴澜、张冬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杨长风
四、重点工作
(一)精准资助计划。让每一位贫困家庭学生有学上,上得起学。
1、学前教育
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幼儿按每生每学期元政府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2、义务教育
对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寄宿生,按小学每生学期元、初中每生每学期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3、普通高中教育
(1)助学金。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按每生每学期不低于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2)免学杂费。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省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元,安庆市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元,民办学校比照公办学校同步实施。
4、中等职业教育
鼓励支持贫困家庭学生上职中,积极做好专业推荐、就业指导等服务,使孩子掌握一技之长,实现技能脱贫。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按标准免除学费,并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按每生每学期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5、普通高等教育
(1)积极倡导社会各界团体、慈善组织和爱心公益人士捐资助学,协调整合扶贫、工商联、总工会、妇联、共青团、民政、慈善总会等部门资助资源,避免重复资助,实施精准资助,按照“多口进,一口出”的办法,将资助资金科学合理调配使用,使更多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
(2)畅通“绿色通道”,方便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快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就读期间全部由政府贴息。对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等原因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借款学生,启动还款救助机制。
(3)建档立卡家庭本专科学生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困难补助和其他社会资助。
(二)全面达标计划。全市所有村小和教学点,通过改善办学条件,让每一所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1、实施“全面改薄工程”,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和“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使全市所有村小和教学点在-年内都达到基本办学要求。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寄宿制学校运转困难。对农村地区不足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人核定公用经费,保障贫困地区农村儿童就近入学。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提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缩小义务教育校际间和城乡间差距。
2、实施学前教育二期三年行动计划,保证每个孩子都能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3、实施普通高中改造攻坚计划,大力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4、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资源教室,配备特殊教育学校设备设施。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按每生每年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切实保障贫困地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5、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推进中小学校宽带接入,通过有线、无线等方式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网络覆盖面,不断提升带宽接入质量;指导和优化校园网组网,完善网络条件下基本教学环境建设。
(三)提升质量计划。开展城乡结对帮扶,让每一所学校都能得到质量提升。
1、实施乡村教师支持、特岗教师和城乡教师支教计划。加强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师资配备工作,力争将“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优秀师资补充到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质,优化队伍结构,激发乡村教师活力。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及住房问题,全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组织实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集中支持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音体美专兼职教师的培训。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重点推动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向乡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交流。
2、开展学校结对帮扶和学生互访互动行动。实施“一托二、一托三教育帮扶工程”和“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工程”,每所优质学校实质结对帮扶1-2所农村学校、教学点,3所安庆市一类幼儿园实行乡镇片区结对,在教育理念、队伍培养、教学管理、在线课堂、学生互动等方面实行帮扶全覆盖,使每一所学校都能得到实质提升,每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教育。
3、实施一堂课工程。通过添置设施设备和必要的培训,使全市所有教学点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在有条件的教学点开展在线课堂,保证孩子都能享受优质的教育。
(四)职业培训计划。利用职业技术资源,让每一个需求者都能得到技能培训。
1、积极争取承担人社、农业、扶贫办等部门的培训任务,通过国家培训项目,使所有需要者能在农、林、水、电商、信息技术等专业得到职业技能培训。
2、利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帮助其掌握一项实用技能,提高就业能力。
3、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发展职业教育,切实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重点建设一批职业教育省级示范特色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和开放共享型实习实训基地。
(五)招生专项计划。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安排一定比例招收计划,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初中毕业生,让每一个寒门学子都有圆梦希望。
五、责任分工
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抓好教育扶贫日常事务性工作的落实。
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协调落实中央和安徽省支持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各阶段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专项资金。
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抓好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搞好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优化资源配备,抓好农村地区教育质量建设,指导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加强农村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搞好市级统筹规划,合理调配教师资源,落实对农村学校教师在职称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的政策倾斜。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深化职业教育改革,采取专业调整、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手段,深化产教整合、校企合作,培养农村地区高素质劳动者技能型人才,使其掌握、提升脱贫致富的技能水平。
市教育局电教仪器站负责通过逐步提升农村中小学宽带网络和校园网覆盖率,实施技术装备配备、管理、应用标准,提升利用率,推进基础教育装备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度应用,确保优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和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农村地区教育信息化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扶贫工作由桐城市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措施。校长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具体抓,确保教育扶贫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健全信息台帐。各直管学校要认真组织调研,摸清本学校辖区内贫困家庭学生,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料库,详细登记其家庭、个人信息,健全相应资料。确保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个贫困生,并根据实际情况,针对贫困学生个人落实具体的帮教帮扶和资助措施,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施。
(三)加强资金投入。要积极拓展教育扶贫资源渠道,充分发挥政府、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在教育扶贫中的积极作用,合理引导各类教育扶贫资源发挥最大效益。要加大对教育精准扶贫的经费投入,及时拨付贫困寄宿生补助等有关资金。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定期检查、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教育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教育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